三阶梯治疗原则是目前我国正在推广的治疗原则,它被证实是科学正规的。
根据患者的疼痛程度和原因,按三个阶梯适当地选择止痛药品,即:对轻度疼痛患者主要选用解热镇痛药;对中度疼痛患者选用弱阿片类药物;对重度疼痛患者用强阿片类药物。在使用上述药物时要根据患者实际情况”, 按时”而不是“按需”个体化给药,同时注意随时处理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,这就是所谓的“三阶梯”止痛原则。
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卫生组织总结出一套通俗易懂符合规范的“三阶梯”癌痛治疗原则。1986年,联合国用26种文字,包括汉语,在世界范围内推广“三阶梯止痛原则”我国对此也非常重视。
从上世纪90年代,经过慎重的考察论证,在全国普遍推广三阶梯止痛原则,取得了显著效果,使数以千万计的癌症患者基本摆脱了癌痛的折磨。它的基本原则是:
1、按阶梯用药
轻度疼痛:可用非阿片类药,如阿司匹林、扑热息痛、吲哚美辛等非甾体抗炎镇痛药;
中度疼痛:可用弱阿片类药,如可待因、强痛定、曲马多;
重度疼痛:可用阿片类药,如吗啡、美施康定、多瑞吉。
2、口服给药
尽量选择口服给药途径,因为口服有很多优点:
避免创伤性给药途径,如肌肉注射和皮下注射等;
便于病人长期用药;
口服用药时药物吸收缓漫,峰值较低,尤其对于强阿片类药物,极少产生精神依赖性(成瘾性)。
3、按时用药
对于止痛药物的服用,病人乃至一些医生都有一个错误的想法,那就是在疼痛发生时再服止痛药。实际上对于癌痛病人,目标是让病人不痛,而不是在疼痛时减轻疼痛。按时用药可使体内药物浓度维持恒定,有助于预防疼痛的反复。
4、个体化用药
由于个体间差异很大,所以阿片类药物并没有标准量,应注意其对具体病人的实际疗效。
5、注意具体细节
对用止痛药物的病人要注意监护,密切观察其反应,目的是既要患者获得疗效,又要不良反应最小。